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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年3月3日
今年3月2日,全国人大代表、厦门市丽行公益慈善会发起人刘丽参加了2019年“女童保护”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座谈会。
去年11月,刘丽收到了一份“礼物”。她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全面建立处理儿童性侵案件“一站式”询问的建议》有了具体进展。刘丽在建议中指出当前“一站式”询问机制发展不平衡,社会支持体系不充分等问题。
最高人民检察院收到建议后,会同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同办理,并向她作出答复。今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2018—2022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其中就提出推行未成年人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机制。
刘丽在去年3月2日参加了“女童保护”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座谈会,这个建议也是当年座谈会的倡议之一。在此基础上,刘丽进行调研、完善,提交了建议。带着推动儿童保护事业的责任感,刘丽说,“今年我又来了”。
2019年“女童保护”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座谈会由北京众一公益基金会、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女童保护基金(下称“女童保护”)、凤凰网公益频道主办,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为指导单位,伽蓝集团春夏品牌为战略合作伙伴。
座谈会上发布了《“女童保护”2018年性侵儿童案例统计及儿童防性侵教育调查报告》,多位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业界专家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关于儿童保护机制的探讨。座谈会上还启动了“最美的春夏”关爱青春期公益项目。
活动现场
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农科院副院长赵皖平,全国人大代表、厦门市丽行公益慈善会发起人刘丽,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方燕,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上海市委副主委胡卫,全国政协委员、广州市政协副主席于欣伟,国务院妇女儿童工委办公室巡视员宋文珍,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三级高级法官赵俊甫,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监察厅三级高级检察官李薇,中华女子学院家庭建设研究院执行院长、教授孙晓梅,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社会工作学院副教授童小军,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张雪梅,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华儿童保护官员苏文颖,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会长阚丽君,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秘书长助理胡文新,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秘书长胡广华,伽蓝集团企业社会责任总负责人陈涓玲,凤凰网公益运营中心总监王立贺等出席了座谈会。会议由广东广播电视台主持人、母乳爱公益项目发起人徐靓主持,会上画家李恒和李小川还捐赠了画作。
面对性侵儿童案件多发、高发的现状,代表、委员和专家呼吁加快落实儿童防性侵教育制度化,促进儿童防性侵机制建设,推动保护儿童相关法律和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论坛讨论
论坛讨论
儿童性侵现状形势严峻,新形式不断出现
根据《“女童保护”2018年性侵儿童案例统计及儿童防性侵教育调查报告》,2018年全年媒体公开报道的性侵儿童(18岁以下)案例317起,受害儿童超过750人(表述为多人受害但没写具体人数的,按3人计算)。
“女童保护”负责人、北京众一公益基金会理事长、凤凰网公益频道主编孙雪梅表示,报告中性侵儿童案例数据仅基于当年公开报道的案例,并不等同于全年性侵儿童案例总量。
由于诸多因素,性侵儿童案例难以全部被公开报道和统计。其中,利用网络性侵儿童等性侵新形式呈高发严峻态势,这类案件更具有隐蔽性,需要高度警惕和重视。
女童保护基金负责人、北京众一公益基金会理事长、凤凰网公益频道主编孙雪梅发布调查报告
“我听了‘女童保护’发布的报告,感受到未成年儿童对性侵的严峻现状,我也感受到了社会组织、公益组织,特别是‘女童保护’在儿童防性侵和安全教育方面的努力。总体来说,教育部门、家长和社会的防性侵安全知识和意识还相当缺乏,这样的现状亟待改善。”全国政协委员、广州市政协副主席于欣伟说。
全国政协委员、广州市政协副主席于欣伟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三级高级检察官李薇介绍,在办理未成年案例中,检察机关发现性侵问题比较突出,网络猥亵是新型犯罪。从犯罪认定来看,非身体接触型性侵也能构成猥亵犯罪。
去年最高检发布关于网络性侵儿童的典型案例,也是为了指导和支持地方检察机关依法严厉打击猥亵儿童犯罪。“家长发现网络猥亵情况要及时报案,相信司法机关。同时,要注意收集证据,检查机关在办案中发现固定证据收集是一个难题。对于受害儿童,家长要站在孩子保护的角度多给予关心帮助,必要时对孩子进行心理治疗。”李薇说。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三级高级检察官李薇
“我今年准备在全国人大上提一个关于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增加未成年人网络安全相关条款的建议。在走访调研中我发现网络安全已经渗透到未成年保护的各个角落,目前法律层面亟待对网络猥亵儿童方面的立法。”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方燕说,目前最高法、最高检有一些司法解释和指导性案例,但这些还不够,比如现在对于儿童保护的范围中,对14岁至18岁的未成年儿童的保护还存在缺失。
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方燕
“每一件儿童色情制品背后都是一个个鲜活的孩子。网络儿童色情制品的制作过程,往往本身就是实际性侵害儿童的过程,这些色情制品的传播也是对孩子的剥削与伤害。随着互联网的兴起,网络色情制品的制作与传播产生了新的特点,网络使儿童色情制品的使用者、儿童性侵施害者产生了社群感与归属感。这些人通过网络交换他们的心得体会,更重要的是交换儿童色情制品资源。”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华办儿童保护官员苏文颖表示,从这个层面说,关注儿童网络性侵问题,需要线上线下两个维度共同考虑。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华办儿童保护官员苏文颖
强化机制建设,推进完善儿童保护制度
“女童保护”统计发现,2018年317起案例中,熟人作案210起,占比66.25%;317起案例有204起明确表述了作案场所。204起案例中,发生在学校(含培训机构、托管中心)的72起占比35.39%,儿童活动场所是性侵儿童案件高发场地。
“预防儿童性侵要有监测、预防、发现、报告、处置的机制,要建立一个完整的保护体系。”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巡视员宋文珍表示,性教育、防性侵教育进学校,对于内容要把握好,到底教什么内容、教到什么程度,要做好评估。
同时,防性侵教育要系统,性意识的培养应该从小要培养,要在性教育方面做好各方面的衔接。此外要树立公众的大教育观,提高公众的态度、知识、行为意识,包括对家长的教育要纳入到对家长指导的服务体系当中。
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巡视员宋文珍
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农科院副院长赵皖平表示,这几年他参加了脱贫攻坚的相关工作,经常到乡村去,也是在偶然机会中了解到儿童被性侵的案例。去年参加了“女童保护”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座谈会,对儿童性侵的状况有了比较系统的了解。
今年两会,他会联合其他人大代表向全国人大提交网络游戏立法的建议,因为网络游戏里面的暴力尤其是色情问题,和儿童的性侵和猥亵关系非常密切,影响面现在越来越大。“性侵害不仅是针对女童,还有男童,各方面都要加强重视。”赵皖平说。
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农科院副院长赵皖平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社会工作学院副教授童小军表示,对儿童性侵问题采取行动,首先要了解这类案件的特点。公众关注少、受害者心智不成熟是儿童性侵案件的特点。
而针对网络性侵,如果社会不采取行动,会比线下的儿童侵害泛滥得更广。在线下,实施性侵的往往是有机会接触到儿童的犯罪分子,而在网络上,犯罪分子“心有多大,犯罪半径就有多大”。对此,童小军认为,运营商需要有责任意识,国家要发挥监管作用,法律制度要到位,对网络运营商的社会责任,需要出台相关制度。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社会工作学院副教授童小军
“对于侵害未成年犯罪,检察机关做了很多方面尝试,比如性侵数据库建设、数据查询制度建设,下一步,还会研究制定性侵的证据标准和程序规范”。李薇表示。
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张雪梅表示,治理儿童性侵问题,对于《未成年人保护法》修改,需要全面规定强制报告制度,除了家庭暴力的问题,对儿童造成性侵的问题等未成年人保护法应该规定,网络信息服务提供单位等有强制报告的义务。对于方燕代表提出的应在《未成年保护法》中加强网络保护的建议表示赞同,“除了禁止发布和传播儿童色情内容,对此采取治理举措,《刑法》修正案当中,也应考虑儿童色情的治理。”她说。
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张雪梅
调动全社会力量,破解儿童防性侵难点
“女童保护”发现,14—18岁这个年龄段儿童近年来被性侵的案例也呈高发趋势,也说明了儿童自我保护基本知识、防范意识和能力并未随年龄同步增长,开始步入青春期的孩子同样迫切需要加强防范教育。同时,不断出现的新形式也让儿童性侵治理难度加大。
比如在利用网络性侵儿童方面,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三级高级法官赵俊甫表示,人民法院近年来对性侵害儿童犯罪持续严厉打击,也审结了一批在网络空间实施的猥亵案件,有力震慑了犯罪。
鉴于猥亵犯罪出现的新情况,司法实践中,有几个问题应当引起关注:首先,这类案件客观痕迹物证少,相当一部分案件依赖于被告人的供述与被害害人的指证,对司法人员如何准确审查认定事实证据,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次,儿童网络性侵案件发生后,对被害人伤害的评估,需要更新理念和技术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三级高级法官赵俊甫
“对于儿童受到网络性侵而导致的精神抑郁、情绪低落等身体损伤之外的伤害,应给予更多关注,需要心理治疗和评估机构有更多的技术支持和帮助,以便于评估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准确量刑,并对被害人进行有效救助保护。希望得到更多社会学、心理学等方面的专业支持,司法、政府、社会协作,共同发力。”赵俊甫说,比如“女童保护”发布的报告,就充分体现了社会力量对儿童的关爱,而且唤起了更多爱心人士参与这项工作,很有意义。
中华女子学院家庭建设研究院执行院长、教授孙晓梅表示,全国人大正在修订《未成年保护法》,并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加入了家庭教育的内容,并且要求未成年人父母要学习相关知识。“预防儿童性侵,也需要强化家庭责任,我们将大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我已经建议加入并加强了防性侵的内容。国务院妇儿工委将要对妇女发展纲要和儿童发展纲要实施修订,在其中会特别提到家庭,会把很多代表委员提出的关于家庭责任的问题进行解决。”
中华女子学院家庭建设研究院执行院长、教授孙晓梅
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上海市委副主委胡卫跟随政协到各地调研发现,农村地区尽管被曝光的性侵数量、立案数量很少,但熟人性侵、甚至家庭成员的性侵频发;城市家庭虽然重视子女教育,但有些监护人未能履行监护职责,没有跟孩子互动,不知道孩子需要什么。“要通过完整家庭观念的建立,通过父母对儿童的关心,来减少儿童被性侵的情况。”胡卫说。
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上海市委副主委胡卫
本次座谈会上,北京众一公益基金会、女童保护、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伽蓝集团、凤凰网公益共同启动了“最美的春夏”关爱青春期公益项目。
“最美的春夏”关爱青春期公益项目战略合作启动仪式
伽蓝集团企业社会责任总负责人陈涓玲表示,未来4年,伽蓝集团春夏品牌将捐赠1000万元,用于“最美的春夏”关爱青春期系列公益项目的开展,旨在支持和推动青春期健康教育的普及,引导和激发青春期孩子树立积极、健康和正向的人生态度。“我们共同的规划是,通过项目开展,在5年中培训青春期健康教育讲师不少于1000人,走进全国至少20个省份和地区,覆盖适龄青春期孩子不少于10万。”她说。
伽蓝集团企业社会责任总负责人陈涓玲
多渠道开展防性侵教育,普及安全知识
去年12月,教育部印发《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工作,深入开展预防性侵安全教育等工作。
据介绍,截至2018年12月,“女童保护”已在全国30个省份相继开课,培训志愿者数万人,儿童防性侵课程面对面覆盖儿童超过270万人、家长超过50万人;此外,还定期进行线上培训和讲座,目前各个平台上已有数千万网友参与。
“我今年有一个提案是建议把防性侵教育纳入到义务教育常态化教育当中,我也呼吁国家教育部门组织专家系统地研究防性侵教育课程和教材,能够更加规范高质量地带入课堂;同时也要研究对于面向家长的教程。要全面落实教育部的这个通知,出台具体可行的方案,尽快推广。”于欣伟说。
胡卫表示,中国防性侵教育非常缺乏,要进学校、进课堂、进教材,要有一支合格的专业师资队伍来承担这方面的工作。志愿者要在这方面发挥作用,到农村、社区去,和当地教育部门一起推动这项工作。
实际上,家长们也对此很期待。在“女童保护”调查的16152位家长中,有98.71%的家长支持学校对孩子进行性教育、防性侵安全教育,有94.03%的家长支持公益组织进校园开展相关教育。
捐画仪式
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会长阚丽君建议,媒体与社会各方应加强合作,持续宣传防性侵知识以及社会正能量。可以拍摄防性侵领域的教育片,通过影视媒介,向儿童和社会各方传播防性侵知识,加大影响力和拓展传播维度。
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会长阚丽君
“去年我提的五个议案建议都得到了有效回复,其中有一条还上了中央电视台的《焦点访谈》。遗憾的就是‘防性侵教育纳入九年义务教育’这个建议没有达到理想,所以今年希望更多的人一起来参与、呼吁。”刘丽说。
全国人大代表、厦门市丽行公益慈善会发起人刘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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